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防制洗錢專區

AML/CFT Awareness Zone

最後更新日期:2026 年 2 月 23 日

諾億保險經紀人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「本公司」)依洗錢防制法、資恐防制法及相關法令規定,落實確認客戶身分、客戶審查程序、可疑交易申報及紀錄保存等作業程序,以防杜不法分子利用保險交易進行洗錢或資恐活動。

洗錢防制,人人有責。防制洗錢不僅是金融機構的義務,更是全民共同的責任。歡迎透過本專區瞭解洗錢防制相關知識,攜手維護金融秩序與社會安全。

什麼是洗錢?

洗錢(Money Laundering)是指將犯罪所得之資金或財產,透過各種手段掩飾或隱匿其來源,使其表面上看似合法資金的過程。洗錢活動通常包含以下三個階段:

1

處置(Placement)

將不法所得首次投入金融體系,例如將大量現金分散存入不同銀行帳戶,或透過購買保險等金融商品轉換資金形式。

2

多層化(Layering)

透過複雜的金融交易層層轉移資金,切斷資金與犯罪活動的關聯,例如頻繁解約保單並將資金匯至不同帳戶。

3

整合(Integration)

將經過洗白的資金重新投入合法經濟活動中,使其表面上看似合法來源的收入。

洗錢犯罪嚴重危害社會安全與金融秩序。依《洗錢防制法》規定,洗錢行為最重可處7 年以下有期徒刑,併科新臺幣 500 萬元以下罰金。提供帳戶或帳號予他人使用亦可能觸犯洗錢防制法,切勿將個人帳戶借予他人使用。

洗錢防制法重點

我國洗錢防制法歷經多次修正,持續強化防制洗錢之法制架構。以下為民眾應瞭解之重點:

1

強化追訴犯罪

擴大洗錢行為之定義範圍,降低追訴門檻。無合理來源且與收入顯不相當之財產亦可能構成洗錢。提供帳戶、帳號予他人使用,可處 6 個月以上有期徒刑。

2

金流透明化

金融機構須落實客戶身分確認(KYC)、交易紀錄保存及可疑交易申報。確認客戶身分措施擴及不動產經紀業、地政士、律師、會計師等行業。

3

強化防制體制

金融機構應建立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,設置專責人員辦理防制洗錢事務。未依規定辦理者,主管機關得處以罰鍰。

4

國際合作

配合國際反洗錢標準及 FATF 建議,強化跨國司法互助及資訊交流,落實國際制裁及資產凍結措施。

5

邊境管制

攜帶超過一定金額之現金、有價證券或黃金出入國境,應向海關申報。未依規定申報者,海關得予以沒入。

項目申報門檻
新臺幣現鈔超過 10 萬元
人民幣現鈔超過 2 萬元
外幣現鈔等值超過美金 1 萬元
有價證券等值超過美金 1 萬元
黃金價值超過美金 2 萬元

保險業常見洗錢態樣

不法分子可能利用保險商品進行洗錢活動,以下為常見手法,提醒民眾及從業人員提高警覺:

大額現金繳費後短期解約

以大量現金購買保險,短期內即辦理解約,將退還保費轉入合法帳戶,藉此清洗不法資金。

頻繁保單異動

短時間內頻繁購買、解約或變更保單,或將保單價值轉移至不同帳戶,製造複雜的資金流向以掩飾不法所得。

保費來源不明

繳納之保費金額與客戶已知收入明顯不相當,或無法合理說明保費資金之來源。

利用人頭投保

利用他人名義投保,以規避身分查核或隱匿不法資金之真正所有人。

要求退費至第三方帳戶

解約或申請退費時,要求將款項匯入非原繳費帳戶或與保戶無關之第三人帳戶。

刻意規避申報門檻

將大額交易拆分為多筆小額交易,刻意使每筆金額低於申報門檻,以規避大額交易申報義務。

您可以做什麼?

防制洗錢需要全民共同參與,以下是您可以配合的事項:

妥善保管帳戶

  • 切勿將銀行帳戶、保險帳戶出借、出售或提供予他人使用
  • 出借帳戶可能成為洗錢工具,當事人亦將面臨法律責任

配合身分確認

  • 辦理金融業務時,配合提供身分證明文件
  • 據實回答金融機構人員之詢問,包括資金來源及交易目的

留意可疑徵兆

  • 提高對不明資金往來之警覺
  • 留意是否有人借用您的名義進行金融交易

主動通報檢舉

  • 發現可疑洗錢或資恐活動,可向法務部調查局檢舉
  • 檢舉人身分將依法予以保密

切勿成為洗錢「車手」!近年來詐騙集團常以高薪打工為誘餌,誘騙民眾提供帳戶或擔任提款「車手」。一旦涉入,不僅帳戶遭凍結,更將面臨洗錢罪之刑事追訴,最重可處 7 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
宣導影片

以下為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製作之宣導影片,歡迎觀看以增進防制洗錢相關知識:

洗錢防制宣導

洗錢防制宣導 — 大眾篇
洗錢防制宣導 — 虛擬通貨篇
洗錢防制宣導 — 社會防線篇
洗錢防制 — 跨國洗錢追緝令

防詐宣導

假投資真詐財 — 識破投資詐騙
假交友真詐財 — 網路交友陷阱
求職詐騙 — 小心求職陷阱
假冒公務機關 — 辨識冒名詐騙

更多宣導影片請至 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官網 或其 YouTube 頻道觀看。

常見問答

Q:辦理保險業務時,為什麼需要提供身分證明文件及相關個人資訊?

A:依《洗錢防制法》及《金融機構防制洗錢辦法》規定,金融機構(含保險經紀人)於建立業務關係時,須執行客戶身分識別與驗證程序(KYC),確認客戶之真實身分,以防範不法分子利用金融體系進行洗錢或資恐活動。

Q:什麼是「實質受益人」?為什麼要申報?

A:實質受益人係指對客戶具有最終所有權或控制權之自然人,通常指直接或間接持有法人超過 25% 股權之自然人。辨識實質受益人可防止不法分子透過複雜的公司架構隱匿其身分,是國際防制洗錢標準之重要要求。

Q:什麼是「重要政治性職務人士」(PEP)?有什麼特別規定?

A:PEP 係指現任或曾任國內外政府機關之重要職務人士(如國家元首、部會首長、立法委員等)及其家庭成員與密切關係人。由於 PEP 可能面臨較高之貪腐風險,金融機構對其須採取加強之客戶審查措施,包括瞭解財富及資金來源。

Q:銀行帳戶或保險帳戶可以借給別人使用嗎?

A:絕對不可以!依《洗錢防制法》規定,無正當理由提供帳戶或帳號予他人使用者,可處 6 個月以上、5 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新臺幣 3 百萬元以下罰金。帳戶一旦被用於洗錢或詐騙,帳戶所有人將負連帶法律責任。

Q:出入國境攜帶現金有什麼限制?

A:攜帶新臺幣超過 10 萬元、人民幣超過 2 萬元、外幣現鈔等值超過美金 1 萬元出入國境時,應主動向海關申報。未依規定申報者,海關得予以沒入。

Q:如果發現可疑的洗錢或詐騙行為,應該怎麼做?

A:您可以向法務部調查局洗錢防制處檢舉,電話:(02) 2397-7390,或撥打反詐騙專線 165 進行通報。檢舉人之身分及檢舉內容依法予以保密。

相關法規

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相關法規:

  • 洗錢防制法
  • 資恐防制法
  • 金融機構防制洗錢辦法
  • 保險公司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內部控制與稽核制度實施辦法
  • 保險經紀人公司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注意事項範本
  • 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

有關本公司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之政策與內部控制制度說明,請參閱 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政策

相關連結

國內機關

  • 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
  • 法務部調查局洗錢防制處
  •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
  • 金管會保險局 AML/CFT 專區
  • 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

國際組織

  • FATF(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)
  • APG(亞太防制洗錢組織)
  • Egmont Group(乙乙蒙乙 集團)

檢舉與聯絡管道

若您發現可疑之洗錢、資恐或詐騙活動,歡迎透過以下管道通報:

外部檢舉管道

  • 法務部調查局洗錢防制處
  • 電話:(02) 2397-7390
  • 反詐騙諮詢專線
  • 電話:165

本公司聯絡窗口

  • 諾億保險經紀人股份有限公司
  • 地址:台中市台灣大道二段 910 號 7 樓之 7
  • 電話:02-77519280
  • 電子郵件:henry80323@br-lloyds.com

本公司鼓勵全體同仁及外部人士對可疑活動進行檢舉。檢舉人之身分及檢舉內容將依法予以保密,本公司不會對善意檢舉者採取不利對待。